2005年5月30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开发商私自施工千年国宝遭破坏
杨世尧 摄

  日前,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得到文物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就私自在河北省井陉县境内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井陉窑河东坡遗址施工建房,使遗址文化面、一个“窑炉”和一个“作坊”遭到破坏。据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研究员孟繁峰介绍,井陉窑河东坡遗址占地8000平方米,是金代的窑址,在我国陶瓷文化史上占重要地位,2001年被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次遭破坏的遗址面积达700平方米。目前,河北省文物部门已制止房地产开发商行为,并开始对此事进行调查。